公司工作剛滿三個月,這週一因為家裡發生重大事件所以臨時請假,到了禮拜五才上班。 請假第一天有直接和老闆通話,告知家裡有事非常抱歉,老闆當時表示沒有關係,事情處理完可以回來再告訴他就好,只是回來要告訴他原因。 今天上班跟老闆解釋了,老闆沒有不接受但是他說,所以是要記我曠職還是怎麼樣,最後是說扣我薪水,但要從上週四雙十節開始扣(禮拜五老闆要我們無薪假放掉),所以要扣我四五六日一二三四這樣。說如果算曠職那是一天扣三天薪水這樣算起來其實我還欠他咧…=_= 我詢問身邊很多人,每一個人都說不合理,老闆的意思是我這樣算連假,所以那週末的也要扣。 我其實很想跟離職了,公司制度不佳很多都站法律邊緣,雜事多,工作分配不均(即使我知道出社會很多就是這樣…)但我已經工作到每天很不開心了…我也知道如果說要離職他一定會把我這幾天算曠職,表示我這個月薪水不會給我(公司月底結算但十號發薪),所以一號到十號的薪水他一定是以我曠職來全數扣…… 目前薪水是兩萬八,而且明年會帶我們參展,我很猶豫是不是要等參展完再走還是撐著繼續待…很痛苦… 找新工作,但工作經驗不多根本難找同等薪水的,即使我英文精通… 了解公司給的權利(就是什麼都不會客人就丟給你做),履歷看起來會很美但卻做得很痛苦… -- Sent from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44.33
推chinaeatshit:如果你確定要走了 勞工局可以幫你 如果你想撐下去10/19 01:30
→chinaeatshit:就摸摸鼻子認了吧10/1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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