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年底9合1大選剩4個月,但民團16日指出,現行《選罷法》的高門檻,讓小黨、無黨籍參選人無法推派監票員,甚至不允許國際觀察員監督開票。年底選舉少說有4至6種選票,若監票員只屬單一黨派,難免產生誤算、舞弊的情形。民進黨決提案修法,民團也呼籲各地方政府開放公開遴選監票員,讓公民都有機會參與監票。
根據《選罷法》第59條規定,目前的立委、直轄縣市長選舉只能由最近一次國會選舉得票率超過5%以上的政黨,於各投票所推派一位監票員。但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從過去的紀錄來看,由於2008年的立委選舉僅有國、民2黨的投票率超過5%,導致2010年時有4位市長候選人無法推派監票員;到了2012年立委選舉,更是有198位小黨與無黨籍候選人無法派人監票。
張宏林說,每位基層公職、立委參選至少都要繳保證金20萬元,縣市長選舉更要繳200萬元,卻無法推派監票員。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也質疑,雖然多數都會區較少有這種問題,但中南部鄉下地區的基層村里長、鄉代選舉,若沒有監票員監督,恐怕會讓地方勢力左右,綁樁的陋習難以杜絕。
「台灣的選舉制度比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還落後!」台灣選舉自由觀察協會理事長陳建甫曾以國際觀察員的身分,到蒙古、尼泊爾、柬埔寨、印尼、菲律賓等國觀察大選。
他指出,這些國家都將開票情形以數位轉播、行動裝置讓全民監督,且歡迎國際觀察員、公民團體進駐投開票所監票。然而,台灣卻不允許國際監票員和公民團體監票,只有受邀的外國中選會高官能夠在台北「觀賞」投票、開票。
陳建甫說,監票員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處理爭議選票與催票,若小黨沒有推派監票員,一旦有爭議選票,必對小黨不利。再加上年底9合1大選有上千位候選人,要投開4到6種選票,若監察員不足,甚至連里長、鄉代等候選人都在場,就很容易有誤算、舞弊的情形。
張宏林說,目前民進黨已經準備提案修法,希望在年底前能夠建立公平的公民監票員制度。公督盟和監票者聯盟也將號召15萬公民前進各鄉里、縣市的投票所,監督選舉過程,補足民進黨在地方上不足的監票名額。
對於台北市政府率先公開招募遴選「內監」(在投開票所內監督)的監票員,民團表示肯定,未來也會發函至各縣市政府,要求各地公開召募監票員,讓公民團體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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