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休閒旅遊
蘋果(Apple)已向馬來西亞智慧財產主管當局提出申請,要把常用字「startup」(意為新創)註冊為商標。
華爾街日報報導,馬來西亞智慧產權組織表示,蘋果提出四項申請,商標應用範圍涵蓋電腦和行動服務,從零售店服務到教育領域,都在註冊之列。
報導指出,目前尚不清楚蘋果有什麼打算。蘋果在馬來西亞是透過經銷商賣產品,並沒有直營的蘋果商店。
專利律師指出,馬來西亞商標法並未禁止普通用語不得註冊為商標。律師吳如霜(音譯)說:「只要另有別的意義,註冊一般用語的確是可能的。」
蘋果提出的四項申請中已有三個進入公評的程序,公眾可有兩個月時間提出異議,另一個尚待主管當局認可。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線上遊戲排行榜2013/2014,進擊的巨人線上看,candy crush saga外掛,正妹寫真三圍
qhhm2mx5usb6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