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娜/台北報導】國內醫美行業滿街林立,但政府卻課不到稅!監委李復甸、馬秀如、尹祚芊等人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美容醫學」勞務等同於「醫療」勞務,因此提供「美容醫學」勞務業者,得免徵營業稅;而執行醫美服務的醫院、醫師雖需繳所得稅,但因不需申報營業額,稅捐單位無法勾稽營業額,造成逃漏稅情況嚴重。監察院昨已通過監委提案,糾正行政院衛生署、財政部,要求醫療美容勞務應覈實課稅。
監院調查報告指出,包括台北、北區、中區、南區、高雄等各區國稅局,從97年到101年查醫美件數共830件,其中醫師所涉的綜所稅額為6億8894萬元,因查核而增加的稅額為7883萬元,占13%。而國稅局主動稽查的案件,前5高案件調查增所得為1億6857萬元,調增稅額達3728萬,超過所有增加稅額的一半。
馬秀如指出,不同稅捐單位對醫美查稅成果差很大,北區國稅局在98年查了105件綜合所得稅,最後稅額為零,有努力但沒成果;賦稅署今年查了13家醫美診所98年度的所得稅資料,最後有10家診所被要求補稅,補罰金額達新台幣2200萬元,補稅比率超過75%,賦稅署查核成果比各地國稅局好很多。
李復甸指出,監委關注賦稅公平性,美容醫學不屬醫療的部分,就該依賦稅原則課稅,「生病就醫當然沒理由交營業稅,但去醫美診所只是想把鼻頭墊大一點、把眉毛畫深一點、把皮膚變白,卻免繳營業稅,不合理」。馬秀如也認為,美容與醫療不同,前者是改善身體外觀,後者是治療,改善身體外觀的醫美卻納入治病範圍免繳營業稅,很不妥,財政部應檢討。
尹祚芊也說,因為被認定是執行醫療勞務,美容機器進口免稅,美容用的玻尿酸、矽膠也都免稅,「不應該假醫療之名、規避營業稅賦」。她說,比起一般醫院兢兢業業的醫師,醫美診所輕鬆又高薪,連護理師都一窩蜂去做醫美。
此外,尹祚芊也說,婦女產後到坐月子中心,一花就是幾十萬元,很多坐月子中心也免繳營業稅,監委接下來要調查這部分,希望為國家增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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