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判決理由)
引爆國內食安風暴的大統長基假油案,智財法院上午9時30分宣判,大統董事長高振利(61歲)被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及標示虛偽不實等罪,判他應合併執行12年,大統公司則被併科罰金3800萬定讞。
智財法院考量大統長基董事長高振利坦承部分犯行,已與部分盤商和解,賠償部分損害,才撤銷一審彰化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16年徒刑、公司罰金5千萬元,改判12年徒刑、公司罰金3800萬元確定。現正羈押台北看守所的高振利已入獄。
另調配室課長溫瑞彬(53歲)、調配員周昆明(37歲)共2年3月徒刑,其中9月可易科罰金,均緩刑5年也確定。
至於大統賣油給台糖、福懋油脂等公司,詐欺取財的民事求償部分,則判決高振利等3人均連帶賠償台糖661萬餘元,賠償福懋3830萬餘元;此部分均可上訴。
高振利等人是在2007年起,在純橄欖油、橄欖調合油、葡萄籽油、花生調和油、紅花籽油、胡麻油、苦茶油及辣椒油等油品,攙入較廉價的葵花油、大豆油,甚至棉籽油,更在2013年3月,在橄欖油等油品添加有致癌風險的「銅葉綠素」來調色混充。
彰化地院一審宣判時,高振利未出庭聽判,一審法官還罕見地在宣判後,立刻開出拘票拘提高振利,雖他在庭上苦苦哀求:「法官!我真的不會跑啦!」但因檢警查出他藏有9500萬元現金,法官因此以有逃亡之虞,當場裁定收押至今。(孫友廉、游仁汶/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09:38
更新時間:10:03
大統的橄欖油假油事件,一度讓全台陷入假油風暴中。資料照片
【臉團】:臉書熱門粉絲團最新動態大集合【蘋論陣線】:最新評論及獨立媒體每日總覽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