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
盡管“限購政策”的退出尚無時間表,但城市年度房價控制目標將從2014年開始退出樓市調控手段的“政策儲備”序列。
行政調控手段逐漸退出
住建部“棄用”城市年度房價控制目標
部署地方政府以“針對性”措施調控樓市,“限購政策”的退出尚無時間表
針對房地產市場的行政性調控手段正在拉開退場的序幕。盡管“限購政策”的退出尚無時間表,但作為2010年以來另一項最具代表性的行政性調控手段——城市年度房價控制目標將從2014年開始退出樓市調控手段的“政策儲備”序列。
作為房地產調控部際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在2014年已經不再要求地方政府上報並向社會公布當年度房價控制目標。而從2009年開始,住建部一直要求地方政府上報並公布年度房價控制目標,並對未完成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主要行政負責人進行約談或處罰。
與“房價年度控制目標”的“退場”同步,住建部已經部署地方政府以“針對性”措施對樓市進行調控。對於北上廣深四城市仍提出從嚴調控的要求外,對於溫州、鄂爾多斯等城市,則明確要求“消化存量”、“確保市場穩定”。
“目標”退場
在住建部部署2014年房地產調控的有關工作任務中,並不包括“制定並公布所在地當年度房價控制目標”一項,因此,這些省份也未對本省所屬城市的“房價控制目標”做出硬性或強制性的要求。
“今年住建部部署給我們的工作里面,沒有當地房價控制目標這一項,無論是制定或者是公布的要求,到目前還都沒有。”3月13日,某計劃單列市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在2014年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期間,住建部各級官員也並未向各省市主管部門負責人解釋這一政策變化的原因。
所謂年度房價控制目標,是指設區地級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根據本地房地產市場供需關係、過往銷售情況等,制定當年度的房地產調控的目標與任務。並根據這一已制定的目標和任務,制定當年度本地房地產地方調控政策。
山西省、山東省、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相關人士,也都向本報記者表示,在住建部部署2014年房地產調控的有關工作任務中,並不包括“制定並公布所在地當年度房價控制目標”一項,因此,這些省份也未對本省所屬城市的“房價控制目標”做出硬性或強制性的要求。
這與往年的狀況迥異。從2010年開始,為進一步落實房地產調控工作過程中地方政府的責任,國務院制定了“省級政府負總責、地市級政府抓落實”的總體原則。作為這一總體原則的落實與分解,住建部在此後歷年部署房地產調控工作任務時,都將制定並公布當年度本地房價控制目標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進行布置。
2010年~2013年,在國務院、住建部的督促下,各地均制定了年度本地房價控制目標。地方各城市基本采用的是將房價控制目標與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掛鉤的方式,而北京等特大城市則適時提出了“穩中有降”、“保持穩定”。
行政“驅動”
大量行政性調控手段的出臺,都是圍繞“房價數據”的指標,“確保數據能達標”促使大量行政性調控手段不斷出臺。
從2010年開始,地方政府被強制要求制定並公布本地當年度房價控制目標,同時,由住建部代表國務院,對年度本地房價控制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於未完成房價控制目標,且在落實國務院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力主要行政負責人進行約談、誡勉直至進行行政處分,從而形成了對地方政府的壓力。
同樣從這一年開始,住建部開始聯合監察部共同監督地方政府落實房地產調控和本地當年度房價控制目標的完成情況。住建部2013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12月,住建部會同監察部總計分四批約談了10個以上房價上漲過快、落實調控政策不力的城市行政首長,並督促布署了相關整改措失。
“地方當時很多的調控政策實際上是倒推出來的,即確定了年度房價控制目標,用哪些手段能夠使房價數據達到這個標準,以免被問責。”3月12日,一位不願具名的北京市前任城建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
他表示,大量行政性調控手段的出臺,都是圍繞“房價數據”的指標,“確保數據能達標”促使大量行政性調控手段不斷出臺。北京從2011年開始,在限購的基礎上,開始通過各種變相的“限價”措施,以確保年度本地房價控制目標能夠完成。
2010年~2013年,為達到“穩中有降”、“保持平穩”等房價控制目標,北京市開始對房地產預售價格在審批時予以干預。提出了包括新開樓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區域均價10%、後期價格不超過一期均價等政策,同時,在部分時間段內要求開發企業出具“不漲價”承諾書,在達標壓力最大時,還一度暫停了4萬元以上高價樓盤的預售審批。
強化“針對性”
北京幾個預計單價超過10萬元的住宅項目,也有望於2014年二季度獲批。
不過,隨著2014年“當地房價年度控制目標”不再成為地方樓市調控的“必選題”,部分城市行政干預房地產市場的手段,或將逐步放松。“但是,這也是要針對具體情況、具體城市的,今年房地產調控的整體方向,是加強針對性。”住建部一位官員稱。
前述部分地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在部署2014年房地產調控的有關工作和任務時,住建部除了不再要求地方制定並公布當地房價控制目標外,還強調地方政府應加強調控的針對性,“穩控”房價。
記者了解到,住建部已經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城市,在2014年中須從嚴落實房地產調控的有關政策。同時要求上述四城市要繼續執行限購政策。
“原來為了數據達標,很多行政性手段的運用,實際上加劇了市場的供需矛盾,比如預售許可證的發放節奏進行控制,雖然削平了房價上漲的數據,但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人為加劇了供需矛盾,為以後的市場埋下了更大的隱患。”中國房地產學會一位專家告訴記者。
由於房價控制目標不再成為調控的“必選題”,所以包括北京在內,除限購以外的行政性干預市場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尋求退出的“節奏”。記者了解到,北京市對房地產預售許可審批過程中的干預措施力度,已經開始相對減弱。2013年一季度,北京已經陸續已經批準了多個價格超過6萬元的高價樓盤。
與此同時,北京幾個預計單價超過10萬元的住宅項目,也有望於2014年二季度獲批。“現在政府試圖通過更多、更豐富的住房供應體系,來解決特大城市的供需矛盾,而不再是簡單地一味進行行政干預,僅僅數字達標是沒有意義的。”中原地產一位分析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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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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